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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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1、公正性声明

本所(下称:实验室)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惠州地区依法设立和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质检与计量技术机构。为确保本实验室质检与计量技术服务的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特作如下声明:

1) 实验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开展质检与计量技术工作。本实验室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检测/检定/校准/测试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受任何经济利益的驱动,独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2) 实验室以诚信服务为主线,建立实施诚信制度,始终追求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努力确保检测/检定/校准/测试结果的真实、可靠。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和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让顾客满意。

3) 实验室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防止商业贿赂。不得开展有违公正性的一切活动: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检定/校准/测试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检定/校准/测试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检定/校准/测试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开发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维护、咨询或者贸易等服务与活动。

4) 实验室对任何委托方一视同仁,坚持自愿和无歧视的平等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证第三方公正立场。技术人员不得有因任何偏袒、徇私舞弊而伪造数据的行为;不得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取礼品或接受馈赠。

5) 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义务严格为客户保守秘密信息和所有权,以及保守在检测/检定/校准/测试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机密信息,检测结果只向委托方提供。

6) 实验室领导确保全体人员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经济、财务及其它压力和影响,从而确保其工作质量。

2、履行公正性声明的实施措施

本实验室凡从事检测/检定/校准/测试工作人员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公正性措施:

第一,遵守检验检定“五严禁”:严禁私自对外开展检验检定;严禁超资质超范围检验检定;严禁用不合格仪器检验检定;严禁随意更改臆造数据记录;严禁出具虚假检验检定报告。

第二,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检定/校准/测试项目所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第三,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得参与任何有碍于检测/检定/校准/测试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第四,不得假公济私、弄虚作假,不得参与和检测/检定/校准/测试项目或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研究和开发工作。

第五,抵制一切违背管理体系运作的行为和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