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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惠州市质计所、惠阳区质监所、惠东县质监所、龙门县质监所)

文章来源: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    发表时间:2017-09-26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校准。

2、机构情况: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本级)于2003年7月组建,由原惠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建于1981年)和惠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建于1967年)合并而成,是依法设立的国家法定技术机构,是具有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测、校准、测试机构,是行政隶属于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独立法人。

惠州市质计所下设长度力学室、热工理化室、电学室、服装检验室、食品检验中心、轻化与建材室等11个专业检测室和建设有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5个省级质检站,分别是:

“国家光电产品光辐射安全质检中心”

“广东省质量监督通讯终端产品检验站”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质量监督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验站”

“广东省质量监督丝光棉织品检验站”

“广东省质量监督鞋类产品检验站”

惠州市质计所检测能力覆盖食品、轻工、化工、建材、纺织品、电子机械等产品质量检验,以及长度、力学、电磁、无线电、热工、理化、声学、时间频率、电磁辐射、光学等十大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执行560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1.96万元、事业收入3524.52万元、其他收入425.19万元;上年收入预算执行445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63万元、事业收入2998.31万元、其他收入535.77万元。较上年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本年支出预算执行5023.91万元,上年支出预算执行4260.13万元,较上年增加1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1651.96万元,年初预算数106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上年5.51万元,当年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12.69万元,当年6.9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45.63%,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77万元,其中货物92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七、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惠州市质计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惠州市质计所2016年度决算公开情况确认表.xls


惠州市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2、机构情况:惠州市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始建于1978年12月,是依法设立的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亦是惠阳区具有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技术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服务;承办上级局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行政隶属于惠州市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独立法人。

惠州市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下设长度计量室、压力表计量室、衡器计量室、燃气表计量室、报警器计量室等10个专业计量室。

惠州市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能力覆盖长度、力学、电磁、热工、理化等25项计量标准51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执行62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3万元、事业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上年收入预算执行7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万元、事业收入528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较上年减少11.45%,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拨款经费,执行免征政策的实施后,减轻企业负担,事业收入相应减少;本年支出预算执行494.22万元,上年支出预算执行510.17万元,较上年减少3.13%,主要原因是减少设备购买。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149.78万元,年初预算数109.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上年2.25万元,当年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0万元,当年5.15万元,年初预算数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85.29%,主要原因节约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万元,其中货物1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惠阳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惠阳所2016年度决算公开情况确认表.xls


广东省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服务;承办上级局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广东省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是广东省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执行33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4.31万元,事业收入110.61万元,其他收入16.24万元;上年收入35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9万元,事业收入147.81万元,其他收入0.20万元。较上年降低5.4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相对降低;本年支出预算执行349.42万元,上年支出预算执行256.41万元,较上年增加36.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等公用经费增加。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1.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204.31万元,年初预算数136.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上年0.00万元,当年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0.00万元,当年4.71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71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相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七、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惠东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惠东所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确认表.xls


广东省龙门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责

我单位(广东省龙门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下同)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服务;承办上级局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本所成立于1998年,2003年经过机构改革更名为广东省龙门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本所是依法设立的国家法定技术机构,是具有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测、校准、测试机构,是行政隶属于龙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独立法人。

广东省龙门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能力覆盖力学、热工等二大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三、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28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1万元,事业收入183.17万元,其他收入17.30万元。相对上年213.87万元增加69.51万元,增加幅度32.50%,增加原因是财政拨款数、技术服务费收入相对增加。

2016年支出20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5万元,项目支出123.16万元。相对上年181.37万元增加27.04万元,增加幅度14.91%,增加原因是业务相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保相应提高。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82.9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3.54万元,增长29.37万元,增长率为35.42%;预决算收入差异原因是财政拨款保障经费相对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额为4.4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50增加0.1万元,增加幅度为2.27%,较上年支出数增长4.4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龙门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龙门所2016年度决算公开情况确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