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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3年社会招聘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发表时间:2023-12-20


为满足本单位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方面的用人需求,本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后纳入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广东省编制办批准成立并正式登记注册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第三方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为客户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二、招聘需求

(一)岗位及数量:食品检验员1名。

1.专业要求:食品、化学、生物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2.学历及资质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一线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4.岗位技能要求:熟练掌握食品光谱、色谱、理化等检验分析方法,熟练操作各种化学分析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食品检验检测任务;

5.其它要求:有同类检测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研究生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二)岗位及数量:轻工产品检验员1名。

1.专业要求:化学、生物、环境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2.学历及资质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一线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4.岗位技能要求:熟练掌握轻工产品或环境方面的化学、微生物或物理性能检测方法,熟练操作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轻工产品或环境检验检测任务;

5.其它要求:有同类检测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研究生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三)岗位及数量:电子电气产品检验员1名。

1.专业要求:通信、电子、电气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2.学历及资质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一线检验检测或认证工作经验;

4.岗位技能要求:熟练掌握照明灯具、电子电气产品的安规、性能检测方法,熟练操作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照明灯具、电子电气相关检验检测任务;

5.其它要求:有同类检测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研究生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四)岗位及数量:计量检定员2名。

1.专业要求:测控仪表、生物、医学、化学、电子信息、土木力学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2.学历及资质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一线检定/校准工作经验;

4.岗位技能要求:熟练掌握能源、流量计量领域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方法,熟练操作相应领域的计量标准器,熟悉相关领域测量不确定度分析评定方法,能够独立承担相关计量检定/校准任务;

5.其它要求:有同类计量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研究生优先,取得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九)岗位及数量:会计2名

1.专业要求:财会、金融相关专业

2.学历及资质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会计师(含)以上资格证;

3.工作经验要求:1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

4.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等工具,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

5.其它要求:有同类机构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单位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启事,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或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将《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相片,见附件1)、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或在报名地点报送纸质证明材料。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惠州市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督局大院3号楼302

邮箱:gdshzszjs@163.com

人:秦钧

联系电话:0752-2823566

监督电话:0752-2823526

报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简历筛选

1.由人事部门将简历汇总后,交由各用人需求部门审核;

2.各用人需求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结合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

3.人事部门将用人需求部门筛选出的意向人选汇总成“惠州市质计所2023年度编外聘用人员简历审核通过人员一览表”。

4.由人事部门择期通知并组织通过筛选的意向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择期集中进行笔试考核,进入笔试考场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供查验。

2.笔试试题由本单位抽调相关专家编写,试题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相关内容,另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增加部分相关法律法规、从业规范、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评委: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用人需求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5人组成面试评委会,面试评委会设主评委1名,评委4名。现场设监督员1名,由监察室人员担任。

3.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等进行考评。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素质占40分、专业水平占40分、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占20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若有两个最低分者,以主评委意见为准。

(五)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完成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作为总成绩,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汇总为“应聘人员总成绩汇总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个人成绩从高到低排顺序,以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视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本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视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汇总为“拟录用人员公示表”,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由本单位按聘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23年12月20日